2017年,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处理131.6万人次。其中,第一种形态78.6万人次,占“四种形态”处理总人次的59.7%;第二种形态41.2万人次,占31.3%;第三种形态7万人次,占5.3%;第四种形态4.8万人次,占3.7%。
伴随着“僵尸企业”处置加速,国有“僵尸企业”的善后工作特别是职工善后安排,已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。
《可致瘫痪、失明,这种疾病好发于中青年》政府部门能制定“黑名单”制度,惩戒失信行为、处罚“老赖”群体。可政府部门如果失信了,又有谁来惩戒、处罚?
相关报道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