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,两高等部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(下称“意见”)时,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,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。
孙雪梅建议,为保护儿童,永久剥夺性侵儿童犯罪者从事儿童相关行业的权利,有关部门建立专门查询入口,与儿童相关的单位用人时必须进行查询,立法部门以法律或法规形式规范这项机制。
《外资“抢筹”A股市场 重点布局两大行业》童小军对《财经》记者说,对儿童取证,应结合孩子不同年龄段、不同情形判断用不同方式。有些性侵案中的孩子不到两岁,不可能用语言交流。“研究发现,9岁-12岁的孩子是性侵儿童案相对集中的年龄段。”但这个年龄段或再大点的孩子,可能遭遇这类事情后不愿说话,想让他说出来也很难。
相关报道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