它就是用“我”的口吻来写的。传着传着,网上别的媒体的转载,就成了作者是我了,据说“我”还因为这个得了某个文学奖。从网上可以查到我得文学奖。那时候年纪小,也不知道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。后来我写过一个澄清,但是也没什么太大的效果。
文正光说,从前,与上三八街5号院、工读院隔着一条街,确实有一栋两层楼的红砖楼房,当年没有高楼大厦的遮挡是可以望到江的。但是有没有住着那样一位外婆,就不知道了。
《三部门统一信披规则 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》对,我就觉得有一种奇幻的感觉。因为确实有几年,尤其是我上大学的时候,有很大的影响。他写的那个人,跟我有什么关系,我也说不清。但是,肯定不是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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