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动客户端

|

官方微信

|

官方微博

|
国企公司制改革年内完成 董事会不当“花瓶”
时间:2025-12-7 16:40:04来源:法治日报责任编辑:郭炬

公诉机关认为,杨女士采取暴力手段故意剥夺他人生命,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,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前十名中,金额最高的是国电电力,获得补助3.55亿元;第二名是金杯汽车,2.3亿元;第三名是广汇汽车,1.9亿元;其后依次是:惠天热电,1.69亿元;机器人,1.67亿元;大连港,1.6亿元;中航资本,1.59亿元;东软集团,1.5亿元;恒力股份,1.35亿元;吉林敖东,1.075亿元。

《国企公司制改革年内完成 董事会不当“花瓶”》拿到判决的那一天,孔女士终于松了口气,作为中驰股份法务部经理,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败诉的后果,“粗略估算,胜诉后,仅此一项就能为企业节约数十亿的赔偿金。”

相关报道
分享到:
  • 中国制造日|“雷火神山”和它们的硬核“朋友”
  • 奔月探海逐梦……国企创新突围 大国重器彰显实力
  • 安徽警方破获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 涉案资金4.4亿
  • 挪威首都奥斯陆附近发生山体滑坡至少15人失踪
  • 近400家上市公司年内收罚单 信披违规是"重灾区"
  • 我国网民近2.23亿是学生 "青少年模式"防护有漏洞
  • 三部门统一信披规则 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
  • 现场报道:新华社"两报两端"暨重点报刊品牌推介会
  • 信用债统一信息披露规则,买债要看“说明书”
  • 北京顺义区高丽营镇东马各庄村升级为中风险地区
  • 贵州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主任张仕福被双开
  •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主办 网站编辑部信箱:changanwang@126.com | 招聘启事

    Copyright 2015 www.chinapeace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 14028866 号-1 中国长安网 ? 2017版权所有